卫·视角
香港 | 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谁拥有版权?
10 七月 2023 | 适用法律:: 香港
“想像力是创造的开端。你想像你所渴望的,你祈愿你所想像的,然后最终你创造你所祈愿的。"
正如我们开篇引用的爱尔兰著名剧作家乔治•伯纳德•萧的名言所述,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创造是人类与生俱来和独有的过程。这一总体理解影响着香港版权法的形成以及版权旨在奖励的内容——人类的努力和原创性。然而,过去几个月里,生成式人工智能,例如ChatGPT1 以及Midjourney2 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展。用户只需输入一些内容,这些工具就可以在几秒钟内生成复杂的文本、图像、歌曲和视频。这些新发明提示我们人类在创造过程中已不再是不可或缺的角色。
在香港,版权是根据《版权条例》("CO")(第528章)授予原创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录音、电影等的产权,使版权作品的所有者有专属权使用和出版该版权作品。版权存在所需的原创性程度是指作者在创作该作品时的原创技能和劳动。在我们撰写本文之时,CO不仅对人类作者创作的作品给予保护,而且对完全由电脑生成而没有任何人类直接参与的作品("电脑生成的作品")给予保护。就电脑生成的作品而言,作者将是为作出创作该作品所需安排的人,其中可能包括软件的开发者,他们可能随后将这些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或将使用这些作品的许可授予终端用户。目前,人工智能无法拥有版权,但这引发了人们对电脑生成的作品是否应得到任何版权保护的讨论。
从功利的角度来看,由人们创造的版权作品通常需要数月或数年的努力和投资。版权提供经济奖励和激励,从而鼓励人们持续不断地进行创造。相对而言,电脑生成的作品不需要同等程度的时间和努力。 ChatGPT和Midjourney通常都只需要几秒钟的时间便能给予反馈或产生图像。因此,给予电脑生成的作品与人类创造的作品同等程度的激励可以说是与产生电脑生成的作品所投入的时间和努力为不相称的,而且会间接地扼杀人类对于创作的参与。现时关于版权保护是否会激励人们在研发生成式人工智能方面的投资,亦缺乏实证研究。
从概念上说,给电脑生成的作品提供版权保护,也与版权旨在奖励人类创造活动的辛劳相抵触。
从更广泛的政策层面来看,应在多大程度上给予电脑生成的作品版权,也取决于整个社会是否愿意欣然接受人工智能的进步。最近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方面的突破引起了人们对人工智能可能扰乱劳动力市场和成为传播错误信息的渠道的担忧。主要司法辖区,如中国大陆、欧盟、英国和美国已经开始制定有关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的法规,并以此来凝聚社会对这方面的共识。
与此相关的是,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各个发展阶段也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首先,在研发阶段,必须将庞大的数据集输入至生成式人工智能,以使其能掌握它要产生的数据模式,而数据集其中包括可能受版权保护的材料。在人工智能模型推出后,它将定期更新,例如,通过更大的数据集来训练人工智能模型,以提高其准确性。
然而,目前没有任何系统提醒版权所有者注意这种使用,以确保任何此类使用已获得许可或依法豁免许可。最近,若干艺术家和盖帝图像有限公司对美国和英国的各种人工智能开发商提起了诉讼,指控他们未经许可或同意就使用其版权作品来训练人工智能工具。这些诉讼表明,在仍然允许人工智能发展创新的同时,需要一项知识产权制度来有效地保护现有的版权。
香港还未正式启动针对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改革的讨论。这是一个激动人心且充满变化的领域,值得今后人们的关注。
2. Midjourney是Midjourney Inc.开发的由人工智能驱动的图像生成工具,可以根据用户的描述生成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