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朗律師為本所香港辦公室企業團隊的合夥人。
他專注於投資基金,涵蓋私募股權、信貸、房地產、基礎設施、創投、對沖、加密貨幣和人民幣-美元基金,代表亞洲的投資經理和投資者。
王律師也就適用於投資經理的金融法規和其他法律問題提供諮詢。他有在香港、中國、美國和澳洲為基金發行提供諮詢的經驗。
在2017、2018和2019年,王律師被《亞太法律500強》評為香港投資基金範疇的 "下一代律師"。
在加入本所之前,王律師在香港的另一家國際律師事務所領導其私人基金業務。他也曾在雪梨一家領先的澳洲律師事務所和香港的兩家美國律師事務所從事法律工作。
在加入本所之前,王律師在香港的另一家國際律師事務所領導其私人基金業務。他也曾在雪梨一家領先的澳洲律師事務所和香港的兩家美國律師事務所從事法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