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為我們的日常生活帶來重大影響。 為避免受致命的冠狀病毒感染,我們寧願安在家中,避免外出,並取消期待已久的旅行。 自今年一月底起,鑑於對公共衛生的憂慮,香港政府機關和法院均關閉,直至本月初才開始徐徐開放。 因此,新型冠狀病毒爆發對那些費大量時日籌劃「大日子」的幸福情侶來說尤其沮喪;另一方面,婚姻失意的已婚夫婦亦正在尋找出路。
我們將在本文探討新型冠狀病毒對這些夫婦的實際影響及替代方案。
「請保留這天(給我們的婚禮)」
對希望步入結婚殿堂的情侶來說,婚姻登記處現正如常運作是好消息。
儘管如此,越來越多的新人選擇將婚禮和婚宴延期。 新人憂心出席賓客人數少,和在場人士的健康和安全,誰能責怪他們呢? 2020年2月21日,五十多名警員與一名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警員共進晚宴後被隔離。 香港衛生當局隨即警告切勿參與大型社交聚會。 然而,大多數人並未將警告放在心上 ——馬主周巧兒近日被檢測出對COVID-19呈陽性反應。 她和兄長在2月下旬參加兄長女兒的婚宴,隨後兄嫂和其他人也相繼被檢測出對該病毒呈陽性反應。
在這艱難時期,仍有不少夫婦以創意克服困難:一對在湖南過春節的新加坡新人以直播形式舉辦婚禮。
對峙
對於尋求離婚的夫妻而言,香港法院的關閉可真令人頭痛。 目前除了緊急和必要的聽證外,法院程序仍在休庭,法院登記處亦已關閉。 就家庭事務而言,這意味著法院將僅審理緊急的禁制令申請,以防止婚姻財產的轉移或消散及/或將子女移出司法管轄區,及其他可能涉及子女的事項。 隨著積壓的申請和案件一直累積,等待勢必很漫長。與此同時,我們建議夫婦考慮以下替代解決方案:
a. 婚姻輔導
我們首先建議婚姻輔導。 婚姻輔導可助夫妻討論雙方之間的問題,學習解決矛盾的技巧,並了解面前的選擇。已婚夫婦間的關係破裂往往始於缺乏溝通。婚姻輔導提供一個讓夫妻彼此敞開心扉的安全空間,甚至可能挽救婚姻的機會。
b. 家事調解
家事調解是一項自願參與的問題解決程序,旨在由經過訓練及不偏不倚的第三者 —— 即調解員,協助離婚夫婦就子女和/或財務事項安排達成雙贏協議。在香港,越來越多的離婚夫婦通過調解解決分歧。對於子女糾紛尤其如此,因為父母可以為子女作分離後的詳細安排。家事調解鼓勵父母鼓勵制定養育計劃,該計劃應著重於子女的日常生活,將子女的福利放在首位,而不是執著於法庭案件中出現的「成敗」心態。這讓子女回歸至雙方考慮因素的核心。
調解不僅減少當事人之間的衝突,改善他們之間的關係,而且節省時間和成本。調解並無訂明的形式,當事人可隨時隨地與自行選擇的調解員進行調解。如此,當事人可以自己掌握程序,而無需等待法院重新開庭。若問題不太複雜,調解過程亦順利,或只需要兩至三個調解會議即可讓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c. 協作解紛
協作解紛是另一種無需法院程序即可友好解決糾紛的方法。 夫妻、雙方律師和其他專業人士(如有必要,例如兒童心理學家、財務顧問及離婚顧問)一起商討對策,並為夫妻提供量身定制的解決方案。 在離婚過程中,協作解紛助法律專業人士為夫婦提供必要的支持、保護和指導。
若夫妻最終決定通過法院解決分歧,律師則需要停止該程序。 因此,該程序可以讓律師摒棄傳統對抗性思維,並關注雙方的整體利益。
分道揚鑣(但仍需等待)
若已提交離婚申請,而這對夫婦只是在等待下一個開庭日,他們的生活便處於停滯狀態。 他們不知何時會收到案情,但仍要整理他們的財務、子女和個人事務。
雖然法院和法院登記處仍分別處於休庭和關閉狀態,但離婚夫婦可考慮以下多種私人途徑,解決與財務事項有關的糾紛:
a. 私人家庭糾紛調解
許多人可能對家庭糾紛調解法庭很熟悉。在這種情況下,正在辦理離婚手續的夫婦被要求參與一項強制性的法庭任命。法官會在案件進入審判階段時,對案件可能的結果作出不具約束力的指示。這對夫婦從而有機會了結該案,因為他們知道,如果不這樣做,他們或將不得不承擔巨額的審訊費用。
與其等待法院重新開庭,夫妻不如考慮私人家庭糾紛調解。在私人家庭糾紛調解中,離婚夫婦可自選具經驗的法官(或大律師、律師或退休法官),根據案件可能出現的結果諮詢,並嘗試通過談判達成協議。私人家庭糾紛調解要求雙方在該過程上進行財務投資,這通常意味著對此要更加重視,因此解決率非常高。
b. 私人審裁
婚姻和家庭訴訟方面的私人審裁在2015年1月19日才引入香港。因此,它對不少人來說是新事物。 在私人審裁中,夫婦雙方同意由私人審裁員決定他們的財務事務。 私人審裁仍受與普通法院處理財務問題(例如交換財務披露)相同的手續管轄,但是當事雙方可以訂立自己的時間表。 與其他替代性糾紛解決方案相比,私人審裁的獨特賣點是雙方同意受私人審裁員的決定所約束。
總結
在香港法院休庭期間,夫妻可考慮以上快速辦理離婚手續和斷絕關係的替代性糾紛解決方案。社會鼓勵夫妻採用這類替代性糾紛解決方式,通常更可替代訴訟。總而言之,這些替代性糾紛解決方案為離婚人士提供一種更經濟、更省時、更友好的方式來解決離婚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