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y Ko 高崑峰

合伙人 | 香港


秘书 Angel Chak

 

高昆峰律师为离婚及家事法律顾问团队的合伙人。

高律师为家庭法的各个方面提供咨询,包括但不限于离婚、分居、婚姻协议、子女监护权以及涉及大量资产的复杂财务纠纷。他还专注于涉及复杂资产持有结构和信托的案件,并就监护案件为妻子、丈夫、未婚伴侣以及其他相关方(如祖父母)提供建议。高律师曾为具有国际利益的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并曾处理过一些涉及跨司法管辖区的案件。

高律师经常参考当地和国际的业界经验,致力为客户提供最佳的综合法律建议。高律师深明客户过程中所面对的压力,所以对负责的案件一律采取合理务实的策略,并尽可能及时回应客户需求;同时,他会确保与各方沟通清晰无碍,信息公开互通,以最大限度提高效率。

高律师经常为数百万企业集团的股东就离婚诉讼对他们及其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提供专业建议。若情况适合,高律师还会参考英国主要案例中制定的法律原则,帮助客户达成最为理想的庭外和解。在他处理的许多案件中,他往往能开拓创新思维,以个人对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知识的制定策略,助客户达成目标。

当面对不合作或无法信赖的对手时,高律师善用法律知识获取法院披露命令, 如在CC, YL v C, CSR FCMC 15718/2018 [2019] HKFC 329 一案中为客户提供公平及公正的解决方案。

就"家庭总资产组合"的建设性问题,特别是涉及如离异后的收入及红利,以及将客户财产在离婚程序中曝光的风险减至最低等的复杂议题, 高律师参考如H v H(2007) (见上)、 CR v CR [2008] 1 FLR 323、P v P [2008] 2 FLR 1135 和 B v B [2010] 2 FLR 1214这些来自英国当局的争议案 ,同时与英国及威尔士的御用大律师和香港的高级法律顾问紧密合作。高律师的周全策略有助他的客户实现合理的财务结果。

除了为客户解决财务纠纷,高律师亦参与与儿童相关的案件,如近期普遍的搬迁申请案件。高律师目前正代表客户处理一宗在香港新冠疫情爆发期间的迁移搬迁案件,案件由第一上诉法庭负责审理,并预计法官会借此机会,就疫情期间如何处理搬迁申请案件制定明确指引。

作为新一代的离婚律师,高律师深信在当今时代 "家事法"一词不再局限于离婚,还包括其他领域,如特定合资格人士提出的监护权和赡养费要求。谈及赡养费方面,高律师曾在LYYC v CHL 和CSMS一案 (又称CSKG, Deceased FCMP 223/2017, [2020] HKFC 215)中代表申请人向女遗嘱执行人寻求经济援助,要求女遗嘱执行人从已故知名富商的遗产中拨出经济援助。高律师成功为客户获得了未决诉讼的赡养费和针对已故富商遗产的诉讼的法律资金,此为香港地区首次作出如此判决的案件,因而具有如里程碑般的意义。

高律师为《香港律师》和《国际信托及资产规划学会期刊》等法律刊物撰写了多篇关于家庭法的文章,并主持多个以家庭法为重点的研讨会。他亦是合资格的合作从业员,并为香港家庭法协会会员。


高律师经常为数百万企业集团的股东就离婚诉讼对他们及其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提供专业建议。若情况适合,高律师还会参考英国主要案例中制定的法律原则,帮助客户达成最为理想的庭外和解。在他处理的许多案件中,他往往能开拓创新思维,以个人对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知识的制定策略,助客户达成目标。

当面对不合作或无法信赖的对手时,高律师善用法律知识获取法院披露命令, 如在CC, YL v C, CSR FCMC 15718/2018 [2019] HKFC 329 一案中为客户提供公平及公正的解决方案。

就“家庭总资产组合“的建设性问题,特别是涉及如离异后的收入及红利,以及将客户财产在离婚程序中曝光的风险减至最低等的复杂议题, 高律师参考如H v H(2007) (见上)、 CR v CR [2008] 1 FLR 323、P v P [2008] 2 FLR 1135 和 B v B [2010] 2 FLR 1214这些来自英国当局的争议案 ,同时与英国及威尔士的御用大律师和香港的高级法律顾问紧密合作。高律师的周全策略有助他的客户实现合理的财务结果。

除了为客户解决财务纠纷,高律师亦参与与儿童相关的案件,如近期普遍的搬迁申请案件。高律师目前正代表客户处理一宗在香港新冠疫情爆发期间的迁移搬迁案件,案件由第一上诉法庭负责审理,并预计法官会借此机会,就疫情期间如何处理搬迁申请案件制定明确指引。

作为新一代的离婚律师,高律师深信在当今时代 “家事法“一词不再局限于离婚,还包括其他领域,如特定合资格人士提出的监护权和赡养费要求。谈及赡养费方面,高律师曾在LYYC v CHL 和CSMS一案 (又称CSKG, Deceased FCMP 223/2017, [2020] HKFC 215)中代表申请人向女遗嘱执行人寻求经济援助,要求女遗嘱执行人从已故知名富商的遗产中拨出经济援助。高律师成功为客户获得了未决诉讼的赡养费和针对已故富商遗产的诉讼的法律资金,此为香港地区首次作出如此判决的案件,因而具有如里程碑般的意义。

高律师为《香港律师》和《国际信托及资产规划学会期刊》等法律刊物撰写了多篇关于家庭法的文章,并主持多个以家庭法为重点的研讨会。他亦是合资格的合作从业员,并为香港家庭法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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